各教学部门:
为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动员和激励全校教职员工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争做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的“三者”好老师,努力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表彰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开展 “教学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及比例
1、面向我校9个二级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工作部的在岗专任教师,评选表彰教学优秀教师16名。
2、对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和省创新创业大赛等赛项一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直接授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不占教学优秀教师的评选比例名额。
3、名额分配:
部门 | 教学优秀教师名额 |
材料工程学院 | 1 |
智能控制学院 | 2 |
轨道交通学院 | 2 |
现代装备学院 | 2 |
经贸管理学院 | 1 |
旅游烹饪学院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2 |
艺术创意学院 | 2 |
海外学院 | 1 |
基础教学部、体育工作部 | 2 |
合计 | 16 |
二、评选条件
详见《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教学优秀教师评选实施细则》(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评选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选拔推荐和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评选程序
教学优秀教师评选,按照个人自荐、二级学院(部)审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将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1)各二级学院(部)优秀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个人自荐、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审核择优推荐、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要严格标准,所推荐人选务必满足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2)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整理汇总后组织评审,并在学院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获表彰人员名单。
请各单位于6月23日16:00前将《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纸质稿(双面打印)交至教学楼1202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ywy@czili.edu.cn。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盖部门章。所有材料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另附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字数1500字左右。联系人:袁唯一,联系电话:86335870。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