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0浏览次数:42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扎实推进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企业实践质量与成效,依据我校 “863”计划“三十大核心指标”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工作站”通知如下。

一、建站意义

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推动校企合作向着更高的深度与广度发展;加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师资队伍的全面转型,提升师资队伍实践能力、实践教学效果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二、建站要求

1、“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是由企业和我校人员组成的非法人工作机构,设立在合作企业,有固定或相对固定的工作场地。通过实行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制度,企业为教师提供专业实践岗位,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技能服务,从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层面,建立学校服务产业转型、企业发展的产学研一体化新途径,使教师能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最终实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提升教师产业文化素养、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2、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建设对师资的要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借助校企合作平台,依托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附件1),建立“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安排专业教师轮流进入企业工作站学习和工作。

3、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和专业教研室主任每年应根据专业建设要求,结合各院(部)实际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一起制订“企业教师流动站”年度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建设工作。

二、推荐范围和数量

聚焦国家和江苏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优先,学校首批遴选8个“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二级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各推荐1个。

三、认定程序

1、推荐。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需求,推荐申报。

2、审核。在推荐基础上,校企合作处审核企业申报条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

3、认定挂牌。按照申报材料、实地考察确定流动站名单,经公示最终认定流动站名单,授予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称号,并予以挂牌。

五、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汇总表电子稿发送邮箱。联系人:王新,袁唯一;电子邮箱:ywy@ciit.edu.cn

 

附件:

1、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流动站推荐表.doc

2、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常州市).docx

3、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推荐汇总表(空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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