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浏览次数:475

各二级学院: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师〔2019〕6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江苏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 建设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20﹞12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2020年党委书记、院长履职亮点项目>的通知》(常工职党字〔2020〕39号工作安排,学校拟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校行企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和质量。

一、建设工作目标

通过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能够胜任专业理论课教学任务,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胜任实践教学工作任务的“双师型”教师,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建设范围和数量

聚焦国家和江苏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重点依托校企深度合作企业、产业学院、企业学院等现有企业资源,面向“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产教合作联盟内龙头骨干型企业和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首批建设3个左右符合条件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基地建设期为两年。

三、建设内容

基地采取“学院+企业”模式,学院作为牵头单位和基地主体,吸纳一批有实力、有意愿和有条件的合作企业参与共建的方式。学院与行业、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本着“产教融合、互利共赢”的原则,紧密合作,分工协作,共同承担学校教师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提高专业技术素质、提高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培训任务。具体建设内容见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指标》(附件2)。

四、申报条件

申报“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校企合作机制健全。参与基地建设的校方、企业、行业组织等单位要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在开展培训工作方面的校企合作机制比较健全。专业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专业建设基础良好,特色鲜明,拥有省级以上重点专业(群)项目优先;

2.行业领先管理规范。基地成员单位中的企业应对接国家和省支柱、优势、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是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者优先。基地成员单位中的行业组织,应是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正式行业组织。基地成员单位自成立以来遵纪守法,内部管理和资金管理科学规范。

3.培训配套条件先进。具有接纳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培训的场地、设施、设备资源,以及与企业需求配套的实训基地等,设备技术参数在本行业主流设备中处于先进水平,能较好地满足组班培训的需要。拥有省级以上“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优先;

4.培训师资水平优良。基地建有一支数量充足、队伍稳定、水平优良、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培训师资队伍。专业的专任专业教师队伍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优先,兼职教师应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职业技术资格。

五、遴选程序

1.推荐。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主动与行业、合作企业联系,遴选推荐近年来校企合作基础好、成效突出且企业有一定规模承担教师培养培训项目积极性高的企业共同申报。联合申报的合作企业不少于3家,学校企业且都签有校企合作协议。

2.审核在推荐基础上,由教务处和校企合作处审核申报条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

3.认定挂牌按照申报材料、实地考察确定基地名单,经公示最终认定基地名单,授予“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称号,并予以挂牌。

六、管理与支持

      1.经费支持。学校统筹教师培养培训经费保障项目建设,建议二级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2.考核评估。学校组织专家对基地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下一年度经费支持额度。

七、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荐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联系人:王新,袁唯一;电子邮箱:ywy@ciit.edu.cn。

 

      附件1: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荐表.doc

      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指标.doc

      附件3: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汇总表(空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