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根据《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表彰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常工业党字(2023)142号)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根据《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表彰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常工业党字(2023)142号)规定,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为二级学院(部)上一年度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编在岗、人事代理教师(含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应满足学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表彰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常工业党字(2023)142号)附件《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实施细则》。

三、名额分配


四、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部) 优秀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二级学院(部) 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报教务处。

(二)学校设立优秀教师评选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选工作。

(三)教务处将初评推荐人选在参评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推荐人选报教师工作部。


请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文件和评选程序,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选。于2023年8月21日16:00前将推荐候选人的《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附件2)(须盖章)送交至教务处。《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电子稿及个人照片发送至邮箱:jwc@ciit.edu.cn。

联系人:陈浩华,联系电话:86335018、61180。

 

 

附件1:常工业党字(2023)142号(关于印发《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节表彰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