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1浏览次数:190

各系部、各班级:

    根据安排,学院将于2013年4月28日进行期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对象

12级学生、11级学生 (工学交替班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3年4月28日(第十一周周日全天)

三、考试方式

闭卷考试

四、考试科目

各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每个专业指定2门公共课、专业平台课或专业方向考试课程作为考试科目。

五、命题要求

1、命题教师由课程承担系(部)确定。命题教师应根据该门课程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命题,相同课程平行班级统一命题,试卷应使用教务处提供的统一模板,命一套试卷,并附有评分标准。

2、按照考试时间为90分钟进行命题,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3、关于交送试卷的要求: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所在教研室命题教师所出试卷的质量,避免考试中出现题量偏小或偏难偏易的现象,收集整理好试卷后,送系(部)办公室。

六、组织安排

1、教务处负责编排考场,编制期中考试考场安排表,如涉及同一课程试卷,均需同一时间段考试;各系(部)负责落实监考教师,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监考安排,下发各系(部)。

2、各系(部)负责印制本系(部)教师提交的期中考试试卷。

3、教务处提供电子版考生名单,各系(部)根据考场安排表及考生名单分封所需考试试卷(贴考生名单)后交教务处。

4、各系(部)负责试卷归档,统计期中考试成绩,进行学情分析。

5、考试安排时间段:

4月28日上午

8:20-9:50

12级

4月28日上午

10:20- 11:50

11级

4月28日下午

13:00-14:30

12级

4月28日下午

15:00- 16:30

11级

七、工作流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要求

1

4月1日

1.安排期中考试事宜

 

2

4月1-3日

1.各系确定期中考试科目

2.各系(部)通知相关教师进行命题

 

3

4月11日

1.相关教师交期中考试试卷

 

4

4月15-17日 

1.各系(部)完成期中考试试卷送印工作;

2.各系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监考教师考前培训。

3.教务处编排考场,编制期中考试考场安排表,各系(部)落实监考教师。

 

1.做好试卷的保密、保存工作

5

4月18-19日

1.教务处提供电子版考生名单。

2.各系(部)分封期中考试试卷。

3.教务处汇总考试试卷

6

4月23日

1.布置考场。

7

4月28日

1.进行期中考试

 

八、注意事项

1、各系要提前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2、各系(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参加监考教师的考前培训;

3、各班级考试科目见附表。

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