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师生参加校外竞赛活动的审批程序 常轻院教字(2011)5号

发布时间:2011-03-09浏览次数:121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提高师生的专业技能,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目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机构面向职业院校师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为鼓励师生积极参加技能竞赛,学院学术委员会就各类竞赛制定了科研级别及类型认定办法,教务处配套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见附件)。从2011年开始执行。

 

 

附件1学生参加校外竞赛活动申请表

附件2教师参加校外竞赛活动申请表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