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学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4-02浏览次数:132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1届学生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及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若干意见》精神,学院积极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人格特质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并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性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尤其重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要求学生在完成校内学习、实践、技能考证的同时,必须到校外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参加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为能顺利推动顶岗实习工作,进一步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对2011届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如下建议:

一、指导思想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学院坚持双证融通 产学合作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半工半读、弹性学制和以学分制为主要内容的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使顶岗实习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同时要以就业为导向,并与毕业设计(论文)紧密结合,力求做到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就业三者的有机结合。

二、实施方案

(一)2011届三年制学生:

    1.20107月,岗前动员教育阶段。各系部要于7月底以前认真做好岗前教育和动员,及时下达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安排落实校内指导老师,下发顶岗实习大纲及其它相关材料。顶岗实习采取以分散为主,集中为辅,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形式,对于集中型顶岗实习的,成立相应的学生管理组织架构,并鼓励创新教学管理模式,为方便学生于教学实践周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220108299月10,所有学生必须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如学生因顶岗实习单位工作需要不能到校注册,可将单位实习证明寄到学校,由班主任代为注册,但原则上应在9月30前完成注册。

    3.20109-20113:为综合训练、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阶段。所有学生原则上都要在2010年915日前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并参加顶岗实习。因专业需要或其他原因确实需要推迟顶岗实习的,经学院审批后,可继续在校参加学习。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分别开设技能证书培训、专业技能强化培训、“专接本”培训、就业创业指导培训等学习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学院和系部共同安排。

    420114—6月,为毕业综合实践阶段。所有学生可分期分批返校接受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也可通过邮件、QQ等形式进行指导。20116月,学生返校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进行毕业鉴定并办理毕业手续。

三、组织管理

1.各系部、各专业要进一步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指导与考核,切实落实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跟踪管理。

各专业的顶岗实习大纲应该结合专业要求明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学习任务,同时作为教师教学任务予以对应落实,细化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教学具体任务。

要进一步明确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指导任务,强化责任意识,随时跟踪学生的顶岗和就业情况,并要把学生信息及时输入顶岗实习管理系统。顶岗实习信息按三个层面的标准进行跟踪和采集,一是精细化标准,以常州市区、武进区、新北区、钟楼区、戚墅堰区为主,要求统计每个学生的顶岗具体部门,了解学生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作为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教学具体任务;二是规范化标准,以常州其它县市、苏州、无锡、镇江、南京、扬州为主,跟踪学生单位到位,提供监控质量文件;三是基本标准,省内其他地方和省外,保证学生随时联系,提供学生顶岗单位。

2.各系部要进一步完善顶岗实习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加强实地检查、巡视和指导的力度。

按照精细、规范、基本标准以上三个层面的要求,定期对顶岗实习系统内的信息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顶岗实习信息严重失真、学生失去联系、学生无故不参加顶岗实习等情况,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3.坚持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并以企业评价为主的原则,校企双方教师加强沟通、分工协作。

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既要完成顶岗实习的工作任务,又要结合岗位的实际确定选题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既要指导顶岗实习,又要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各部门要积极为学生开辟就业渠道,努力使顶岗实习单位成为学生的就业单位。学生未取得相应的学分,不能予以毕业。

四、顶岗实习大纲要求教师必须完成的教学任务

以上内容同时作为学校指导教师的教学任务,帮助辅导学生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确定完成时间节点,并纳入顶岗实习监控体系。

其中“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和“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两项任务是学生顶岗实习学习和教师教学的重点,教师和学生应相互配合,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相互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1.学生在确定顶岗实习单位后两周内将自己的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及时反馈给学校指导教师。

2.学校指导教师接到学生任务后应在两周内及时与企业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共同安排好学生实习任务和时间节点,保证实习学生岗位的针对性、综合性,并能保证学生适当轮岗。

3.鼓励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不失规范的前提下有所创新,学生可以就自己顶岗实习单位的某一产品的生产或管理流程等作一详细设计、调查和论述,结合所学专业知识作出评价和改进建议。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