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第一版l2013年9月3日)
一、教材定稿
2013年立项的修订教材须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新编教材须在2014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请审定
由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对教材进行审定,报送如下申请材料(无特殊注明均为一式一份):
1.审定申请(盖学校公章);
2.教材样书;
3.修订说明(修订教材提供)或编写说明(新编教材提供);
4.教材审定专家建议名单(7-9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职称、学科领域、社会兼职、联系方式等;
5.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部门、职务、手机、电子邮件等。
报送时间为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00-17:00,报送地址为江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519室)重点教材工作组。建议采用现场报送的方式,材料齐全无误即当场受理。
三、确定专家
受理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省教育厅正式确定教材审定专家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反馈给学校联系人。
四、组织审定
确定审定专家名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或授权学校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定。审定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均应具有高级职称,且至少有4人来自其他单位。审定后须提供一份较为详细的、由各位专家签名的审定意见(不少于1000字)。
五、授权出版
教材审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审定意见PDF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sjpjc@126.com,同时拨打电话至025-83335558确认。原稿请妥善留存。
如教材的审定意见为通过,省教育厅会在1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省重点教材统一图标和教材编号反馈给学校联系人,授权学校以省重点教材的名义出版该教材。
教材出版时,必须在封面印制省重点教材统一图标,在扉页或版权页注明“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编号:xxxxx)字样。
六、正式公布
教材出版后,应及时将教材样书(1本或1套)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如寄送请通过快递方式寄至江苏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重点教材工作组,同时拨打电话025-83335558确认;如现场报送请于每周三送至教育大厦1519室。建议采用寄送方式。
省教育厅将于2014年7月公布审定通过并出版的第一批重点教材名单(出版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前)。未经审定,未印制统一图标和教材编号,出版后未备案,以及出现版权争议的教材,将不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