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院要求,按照《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常工职院字〔2020〕94号),结合教师企业实践落实情况,现将2023年校级教师企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现场答辩包括实践锻炼情况汇报和专家提问两部分,汇报时间5分钟,以PPT形式辅助展示,可附实践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考核材料
(一)提交材料清单
1、实践月考核表。
2、企业实践考核表。
3、企业实践锻炼成果(对照管理办法和任务书)。含专题研究报告;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或横向课题或科技成果转换(均以项目协议书为准);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情况及其他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提交材料要求
1、上述材料涉企业实践单位和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应齐全。
2、所有材料电子稿上传至http://4t3rew53.mh.chaoxing.com。
3、《企业实践考核表》纸质稿签字盖章一式2份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知行楼1202室。
4、截止时间:3月20日。
三、实践锻炼情况汇报内容(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1、实践计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突出成果;
2、教师在企业的具体工作情况,为企业解决的问题,取得成果,为企业生产与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及企业采纳的情况反馈;
3、成果应用于课堂教学的情况,对学院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建议与思考。
注:企业实践锻炼未满6个月的教师不参加答辩,不能参加本次考核人员填写延期考核申请表。
联系人:袁唯一,联系电话:6335870。
附件:
2、常工职院字(2020)94号(关于印发《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本科教学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