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286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企业工程实践能力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常工职院字〔2020〕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依据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原则上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

2、教师企业实践原则上应在二级学院邓建军工匠学院相关专业的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库(包含企业实践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进行。

3、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作息时间。按企业要求完成考勤签到,有特殊情况离开企业如变更实践计划、有教学任务或因有事、病请假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4、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期间,无工作量要求,二级学院原则上不给教师安排课务。如确因教学需要必须回校上课,需经教师发展中心审批备案,课务安排在业余时间,且下企期间6个月不得超过100课时。

5、申报材料:教师企业实践汇总表1份(电子稿),企业实践申请(审批)表2份、任务书2(签字、盖章),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须填报《教师企业实践授课审批表》。

请各二级学院于1229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教师发展中心知行楼1202,联系人:袁唯一,联系电话:86335870,邮箱:371582975@qq.com。

 

附件:

1、常工职院字(2020)94号(关于印发《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库.xlsx

3、教师企业实践相关表格.doc

4、2024年上半年教师企实践汇总表.xls

 

 

教务处、本科教学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