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企业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提升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质量,现就2023年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工作任务
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主要承担学校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培训任务,接纳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工程技术实践、专业技能实训,与合作院校互派人员交流兼职、开展产教研发合作等。
二、推荐范围和数量
聚焦国家和江苏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产教合作联盟内龙头骨干型企业和高成长型科技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共建企业/产业学院优先。数量不限。
三、推荐条件
被推荐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企业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覆盖较广专业面的岗位群和产业链;
2、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专门的职工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优先,常州以外的企业能够帮助解决教师实践期间所需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优先;
能够提供教师实践所需的岗位和企业导师(师傅);
3、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和接纳水平,举办过国家级行业技能大赛的优先;
4、能够吸纳教师参与产品技术研发或者校企协同开展技术研发,主动承接教师研究成果转化的企业优先;
5、能够选派一定数量的管理专家、技术骨干、高技能人才定期到学校交流或兼职任教。
四、遴选程序
1、推荐。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需求,积极主动与合作企业联系,按数量要求推荐近年来校企合作基础好、成效突出且企业有一定规模、承担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积极性高的企业申报。
2、审核。在推荐基础上,产学研合作处审核企业申报条件,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
3、认定挂牌。按照申报材料、实地考察确定基地名单,经公示最终认定基地名单,授予“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称号,并予以挂牌。
五、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于12月22日之前将《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荐表》(纸质稿一式两份,电子稿)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袁唯一,电子邮箱:371582975@qq.com。
附件:
教务处、本科教学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