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我校兰相波等18名同志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同意上报。
现将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若对上述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本科教学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反映。联系人:徐伟,电话:0519-86335018,邮箱:xuwei@ciit.edu.cn。
教务处、本科教学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