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十四五”规划》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国家级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计划指标
1.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项目:个人访学2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研修时间1年(脱产),经费标准2万/人;团队访学1个,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研修时间1年(脱产),经费标准4.5万/个。
2.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2人,2023年7月至2024年8月,研修时间26周(脱产),经费标准2万/人。
二、申报条件
1.访学研修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与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实施办法》文件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风教风严谨,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主持一个市厅级及以上课题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在前三)参与过一个省部级课题的全过程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的专业(学科)带头人的后备人选或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 超过 45 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3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师企业实践项目的推荐与选拔、培养与考核、经费与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实施办法》文件执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2)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项目需报送材料
(1)《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访学研修申请个人(团队)申请表》
(2) 相关佐证材料
2.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需报送材料
(1)《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
(2)《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接受企业简介表》
(3)《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导师简介表》
(4)相关佐证材料
3.教师应明确研修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内容详实,实施步骤计划性强并有相应的时间安排,预期成果应明确成果的数量、形式、级别。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预期成果不低于校级教师企业实践标准。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于3月7日前将电子稿、纸质稿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交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371582975@qq.com;联系人:袁唯一;联系电话:86335870。
附件:相关材料.zip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