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体辅导员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10日
三、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
四、培训方式
教师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vocational.smartedu.cn/h/subject/health/),未注册的教师按照平台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完成注册,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每节课程学习结束后,须完成答题才可以获得相应的认定学时。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需至少完成15学时课程学习才可发放证书,专兼职辅导员需至少完成10学时的课程学习才可发放证书。
之前参加过该平台培训的老师,直接手机号码验证登入,新老师需注册。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动员组织,确保每一位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都能按要求完成培训,积极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师学习效果,并将理论学习应用于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状况,鼓励有需要的学生主动进行心理咨询,对班级重点关注学生开展针对性帮扶。
培训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部)要及时梳理总结本次专项培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寒假期间学生心理咨询帮扶案例等经验总结,并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部门培训总结发送邮箱,培训学时教师发展中心统一上传。联系人:袁唯一,联系电话:86335870,电子邮箱:371582975@qq.com。
六、其他
如有平台注册、学习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4008757650(工作日 8:30-11:40、13:30-17:00)。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学工处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