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减轻疫情对今年上半年高校拟聘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影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工作的通知》《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2年下半年增加一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9月29日-10月8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10月8日-10月20日,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负责单位:后勤管理处(统一组织安排)。
3.10月8日-10月20日,师德师风考核,负责单位:人事处。
4.10月8日-10月20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负责单位:质量督导与控制处。
5.10月8日-10月20日,以档案袋形式报送书面材料,完成现场确认,负责单位:教师发展中心。
6.10月24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会,负责单位:教师发展中心。
二、申报条件
1.教师资格申请对象为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或辅导员;
2.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5.取得江苏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2022年下半年参加岗前培训考试的教师不属于本次认定范围)。
三、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不需提供。
4.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应提交省教育厅人事处的免考批复或免考证明材料。
5.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具有科研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认证书)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 1 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尺寸为25mmX35mm)。
网上申报前请相关教师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预报名,联系电话:86335870,联系人:袁唯一。
附件: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