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我院毕昆等14名同志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同意上报。
现将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5日至9月19日,若对上述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335870(教师发展中心)、86335038(人事处)、86335067(纪委办公室)。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合署)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