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函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1 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教职﹝2019﹞32号)文件精神,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要求,规范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现正值国庆放假期间,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并要求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做好实习指导工作,利用QQ、微信、习讯云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与每一位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并在习讯云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做好指导记录。
附件:
1)教育部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1号)(1).pdf
2)关于印发《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教职﹝2019﹞32号)
3)教育部等5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pdf
教务处
201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