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材编写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8浏览次数:813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教材编写管理,及时反映我校教材建设成果,学校拟对我校教师参与编写的教材实行编写出版前备案申请制度,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包括正式出版教材和校本讲义

二、备案的目的和作用:

1.规范教材建设行为,及时统计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出版的教材情况;

2.集中反映各部门教材建设成果,鼓励广大教师编写更多高质量、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

3.将作为教材工作量计算的依据,不及时备案的教材教务处将不再予以认定工作量。

三、教材编写要求: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鼓励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3年修订1次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专业类教材必须支撑我校专业培养目标,公共课教材必须支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目标。

四、教材出版社要求:

根据《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和《关于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进行首次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新闻出版总署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公室自20086月正式启动首次评估工作,委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编辑学会和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科技出版工作者委员会三家中介机构,对全国500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20062007年度出版综合情况实施了等级评估。经新闻出版总署研究,拟对首次被评为一级的100家图书出版单位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荣誉称号(详见附件)我校教师编写的教材请优先选择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社。

五、备案方法:

登录“钉钉”-选择“审批”-教务处(教师用)-教材编写申请,审核通过并出版后请交一本至教务处留档,并在钉钉填写“教材工作量统计”。

 

 

附件:1.“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

http://jw.czili.edu.cn/2019/0617/c1597a64372/page.htm

 

  教务处

  201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