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轻院教字〔2011〕9号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文档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教学文档资料管理的针对性、规范性,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长期保存(5年)
1、专业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总结;
2、专业调研报告、专业调研原始材料、专业设置的咨询意见、座谈会或论证会相关材料;
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实验大纲、实习大纲;
4、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课表;
5、课程试题库、试卷库、试卷评分标准、参考答案;
6、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7、院级以上课程、专业、实验室评估材料;
8、本系(部)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教学、教研成果所获各种奖励;
9、集中性实践教学实施表和教学计划汇总表;
10、院外实习基地的情况及有关资料;教师下企业锻炼的成果、内容、总结、证明等支撑材料;
11、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主编、自编教材及教学指导书、实习(验)指导书、习题集;
12、学生各种技能、科技发明竞赛及获奖材料。
二、中期保存(3年)
1、教案、课件、授课计划、期末考试的试题、学生考卷、成绩单及成绩分析;
2、学生实习记录、实习实训报告、课程设计报告、毕业实习、设计(论文)指导书、说明书、任务书、图纸以及指导教师名单等;毕业设计电子稿永久保存;
3、毕业实习(设计)工作计划及总结;
4、生产实习、社会实践计划、安排及总结;实验室台帐
5、教务、督导、系(部)组织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计划、检查材料及总结;
6、教务、督导、系(部)有关教学会议记录和教研活动记录;
7、教务、督导、系(部)有关课程建设、教学设计评优、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的检查与总结材料;
8、各门课程的成绩登记表、实验课成绩登记表;课程总结;
9、闭卷考试形式以外的考试材料(如过程性考试材料、小论文、课程设计报告、读书报告)等。
三、短期保存(1年)
1、各门课程的学生作业本、教师听课笔记本、教学日志;
2、各门课程正常补考、毕业前补考、培训课程考试的试卷。
此办法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