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务管理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3-26浏览次数:73

一、排课申请流程:

    下一学期课务排定后,一般每学期14——16周办理下一学期课务的排课申请手续,具体的排课申请表可以到“教务在线—教务下载”中下载相应学期的排课申请表,学院内网教务处下会挂相关通知。

任课教师根据自己下学期的课务,对上课教室、设备、时间等有要求的需填写排课申请表,教务处将根据排课申请尽量予以安排。对没有办理任何说明的课务教务处将按正常排课规律排课。

部分课程系部有统一要求的(如四节连排、系部实验室或机房作教室、分段上课等)则可由系部统一作相关统计工作,集体办理相关说明和申请。

课表在开学前10天排定,教师可先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课表,制订授课计划。在学生报到前1天,教师至各系部办公室领取课务单,并凭课务单领取教材。需要调整课务的,在学生报到前1天给予适当调整。学生报到后,为了使学生跨专业选课正常进行,教师课表一律不给予调整、修改

 

二、调课、代课流程

1.调、代课需提前 1 天上报相关部门,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填写调、代课单的,应先电话报批,事后3天内必须补填调、代课单。调课时间及地点由调课教师自己负责通知上课班级,如特殊情况不能通知到上课班级的,必须跟教务处说明,由教务处安排通知。

2.部分合班课有合班班级实训周次不一致的情况,任课教师需要及时办理相关调课手续,并及时通知相关班级。

3.07级学生开始,基础部理论课程总课时按课务单下达的为准,具体上课周次教师不得随意决定,应从前至后顺次上满规定的周数,否则需办理相关调课手续。

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代课,如在教学检查中发现有与课表(任课教师、时间、地点)不符的情况,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则视为教学事故处理。

   

三、教室管理流程:

教师上课不得随意变更上课地点,否则影响教学秩序的正常展开。下面是有关教室使用说明:

1.教师上课使用的教室需要严格按照课表安排,如在实际任课过程中教室地点长期变更,与课表不符,应及时与教务处说明备案。如因教学需要,需临时变更教室,需提前一天到教务处申请教室或说明上课地点。

2.班级实训周期间原上课教室归教务处自由安排,任何教师不得随意使用,如有实训课程需要在教室进行,任课教师需至教务处申请,不得随意使用班级原先教室。

 

四、公选课、专业选修课开课流程:

1.每学期第1415周将进行下一学期的公选课、专业选修课的开课统计工作,本学期开设公选课的老师根据开课情况决定是否在下学期继续开设该门公选课,并在下发的选修课统计表中在“继续开设/不开设”栏中注明意向。

2.如有老师需要开设新的公共选修课请填写《常州轻院公选课开课审批表》(审批表后需要附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审批表电子表格可到“教务在线—教务下载” 中下载。审批表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通过后交至教务处。

3.专业选修课由各系部副主任负责安排课务。

4..选修课的上课时间为第216周,2学时每周,共计30学时。教师在上课前需向教务处交一份授课计划。

5.选修课所修学分与学生毕业挂钩,要求学生在第二、三、四学期这三学期中必须修满8学分(0712学分)(2学分/门),其中全院公选课4学分(076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076学分)。如不能拿到规定学分的则不能毕业。

6.三学期的选课机会中学生选课总门次若超过4门(076门),超选的门次另外按60/学分收取学费。

 

 

五、跨专业选课流程

根据我院完全学分制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学生学有余力的情况,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我院从07级学生开始提供跨专业选课机会。

我院上课学期开设的所有理论课程均在学生选课范围内,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自主选课。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不包含在每学年所交的学费中,按60/学分向学生另外收取学费。

1.跨专业选课于每学期第一周进行,选课工作结束后,相关课程教师的学生名单可能发生变动,教师可登陆http://jw.czili.cn/按上课学期的“学分制名单查询”,查询自己的上课班级中是否有跨专业选课的学生(这些学生的名单排在总名单最前面,并在选课类别一栏注明为“跨专业修读”)

2. 如教师上课的相关班级增加了跨专业选课的学生,这些学生的学习成绩等考核方式与正常的上课班级学生一样。在最后的期末总评中如有不及格的情况,则不要给这些学生输成绩(这些学生无需补考、重修)。

3.请相关任课教师在以后的调课等情况中考虑这些学生,与学生沟通后,再办理调课等手续,并通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