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录入流程:
1.正常成绩录入:各系部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督促本系老师在学期放假前将考试成绩及时在网上进行录入。
2.补考成绩录入:系办负责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补考输入到教务系统。
3.重修或课程培训成绩在培训结束后由系办负责及时将输入到教务系统。
4.成绩修改:如教师在输入成绩的时候存在漏输、错输等问题,教师可凭借教学记录本上的原始成绩登记表到教务处进行修改。
5.成绩录入注意:教师按照要求进行输入,数字输入采用“半角”形式,数字中间不要留空格,数字后不要有其他任何符号;学生因各种原因未进行考试的,可输入系统中的“缺考”,不要认为输入诸如“缺课30”,“无考试资格”“未考”“缺”等字样。也不得输入诸如”A”,”B”,”C”,”D”等来表示成绩。
二、选修课成绩录入流程:
1.选修课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录入,选修课于每学期第十六周结束,教师必须在第十七周结束前将成绩全部录入到系统,成绩录入成功后打印一份纸质稿并附教师签名交教务处。第18周学生将进行选课,教师务必按时录入成绩,使学生在选课前获知选修课学分获得情况,以免影响学生选课门次。
2.教师进入选修课成绩输入系统后,请务必在界面的红色字体“采用分数段形式”前方框内打钩。
3.选修课成绩只分“合格”与“不合格”,教师只要给成绩合格的同学输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的同学千万不要输成绩,也不要输不合格,否则将影响学生毕业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