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浏览次数:133

转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系:

       现转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我院材料上交时间为3月23号,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邮箱pax@czili.edu.cn 。

 
 
教务处
2015.3.10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教高〔2015〕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4]86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办法》提出的申报程序和要求,严格掌握申报范围,坚持申报条件,围绕申报内容,精心组织申报材料,认真做好一期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电子信箱:jsppzy@126.com。
   附件: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3月5日

http://www.ec.js.edu.cn/art/2015/3/6/art_4267_167740.html